陕环固管函〔2018〕285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年)》补充说明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环保局,神木市、府谷县环保局:
为推进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依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我厅编制印发了《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现就《规划》相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收集设施数量
《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和2025年底两个时间节点,新增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及设施建设项目,新增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收集能力及建设项目,是指我省在2020年底前和2025年底前至少达到的目标任务。
二、关于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利用设施规模
(一)《规划》中有关项目规模要求仅针对危险废物专业处置设施,不包括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以及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
(二)明确《规划》中“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矿物油(油污泥)、精(蒸)馏残渣等处置设施年处置利用能力不小于10万吨/年”危险废物类别范围为:
1.“有色金属冶炼废物”指铅锌冶炼过程中产生各类冶炼废渣,共涉及20个小类(见附件);
2.“废矿物油(油污泥)”指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及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炼制行业产生的含油污泥、废水处理污泥及其他废物共涉及12个小类(见附件);
3.“精(蒸)馏残渣”指炼焦行业产生焦油渣及其他废物共涉及16个小类(见附件);
4.涉及以上类别的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改、扩建的,改、扩建后总处置规模不应小于10万吨/年。
(三)《规划》中“其他新建危废处置设施年处置利用能力原则上不小于3万吨/年”,不适用于对以下情形的危险废物专业处置设施建设规模的限制: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
2.科研机构“产学研”技术示范项目;
3.全省年产生总量不足3万吨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以及其他经论证不适宜建设3万吨/年以上规模的处置利用项目。
三、关于《规划》执行时间要求
在《规划》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未办理环评审批及环保验收手续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项目单位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向环评审批部门申报,按原规定补办环评审批及验收;在《规划》实施之日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项目按原审批路径及要求建设。除此之外的项目一律按《规划》要求立项审批。
四、其他
《规划》由省环保厅负责解释,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省环保厅。
附件:特定种类危险废物类别明细表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16日
附件
特定种类危险废物类别明细表
铅锌冶炼过程中产生各类冶炼废渣(20小类)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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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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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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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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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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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火法冶炼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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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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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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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锌精炼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 理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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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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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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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常规浸出 法产生的浸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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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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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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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 黄钾铁矾法产生的铁矾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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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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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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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锌矿常压氧浸或加压氧浸产生 的硫渣(浸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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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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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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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 针铁矿法产生的针铁矿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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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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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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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锌浸出液净化产生 的净化渣,包括锌粉-黄药法、砷盐法、 反向锑盐法、铅锑合金锌粉法等工艺 除铜、锑、镉、钴、镍等杂质过程中 产生的废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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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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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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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阴极锌熔铸产生的 熔铸浮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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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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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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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氧化锌浸出处理产 生的氧化锌浸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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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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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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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鼓风炉炼锌锌蒸气 冷凝分离系统产生的鼓风炉浮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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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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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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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精馏炉产生的锌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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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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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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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提取金、银、铋、 镉、钴、铟、锗、铊、碲等金属过程 中产生的废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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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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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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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 集的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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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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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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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铅精炼过程中产生的浮渣和底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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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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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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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炼铅鼓风炉产生的 黄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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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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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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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粗铅火法精炼产生 的精炼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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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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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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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铅电解产生的阳极 泥及阳极泥处理后产生的含铅废渣 和废水处理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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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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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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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阴极铅精炼产生的 氧化铅渣及碱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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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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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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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 黄钾铁矾法、热酸浸出针铁矿法产生 的铅银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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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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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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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锌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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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污泥、废水处理污泥及其他废物(12小类)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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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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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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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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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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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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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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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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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 于石油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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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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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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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矿物油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泥浆用于 天然气开采所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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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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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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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矿物油储存、输送设施过程中产 生的油/水和烃/水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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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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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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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初炼过程中储存设施、油-水-固态物质分离器、积水槽、沟渠及其他 输送管道、污水池、雨水收集管道产 生的含油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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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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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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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炼制过程中隔油池产生的含油 污泥,以及汽油提炼工艺废水和冷却 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 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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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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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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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炼制过程中溶气浮选工艺产生 的浮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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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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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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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溢出废油或 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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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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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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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炼制换热器管束清洗过程中产 生的含油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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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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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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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炼制过程中澄清油浆槽底沉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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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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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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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炼制过程中进油管路过滤或分 离装置产生的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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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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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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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炼制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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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行业产生焦油渣及其他废物(16小类)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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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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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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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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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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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过程中蒸氨塔产生的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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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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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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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过程中澄清设施底部的焦油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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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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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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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萘、粗苯精制 产生的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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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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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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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和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焦油 储存设施中的焦油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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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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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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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焦油精炼过程中焦油储存设施中 的焦油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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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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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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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焦油分馏、精制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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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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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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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副产品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池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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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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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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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油回收过程中蒸馏、澄清、洗涤工 序产生的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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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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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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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油精炼过程中的废水池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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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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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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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焦及煤焦油加工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 理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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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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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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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焦油和其他焦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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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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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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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生产过程中粗苯精制产生的残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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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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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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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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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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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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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生产过程中煤气净化产生的残 渣和焦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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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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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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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生产过程中熄焦废水沉淀产生 的焦粉及筛焦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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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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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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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沥青改质过程中产生的闪蒸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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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